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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森林公安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花尾榛鸡
来源: 时间:2026-07-21
  7月20日,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江源森林公安分局湾沟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水泥厂附近路边发现一只受伤无法飞行的野生鸟类,疑似野生保护动物。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携带专用救助装备赶赴现场处置,在路边草丛中找到受伤飞禽。经现场检查,该鸟类左翼外伤明显,已丧失飞行能力。民警通过野生动物资料比对核实,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花尾榛鸡,俗称“飞龙”。为保障花尾榛鸡得到专业救治,民警将受伤花尾榛鸡移交至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专业养护治疗。待其伤势痊愈、具备野外独立生存能力后,将适时放归自然、重返山林。
  下一步,湾沟森林派出所将持续强化林区日常巡逻防控,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广泛引导群众树立生态保护意识,鼓励群众发现受伤、被困野生动物及时报警求助,以警民联动合力筑牢林区生态安全屏障,守护辖区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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