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林省森林公安局
当前位置:首页>资源保护
尽心尽责救助野生动物 群防群治营造和谐生态
来源: 时间:2022-08-18
  为扎实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和龙森林公安分局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于近日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鵟,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力量。
  经侦大队民警在开展反诈宣传工作中,行驶至三十五林区青山大岭沟处,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鸟”侧躺在路旁,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这只“小鸟”有些认生,时不时扇动着翅膀,同时张着嘴巴发出细微的叫声,看起来十分虚弱,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受伤的“小鸟”带回大队。为了让小家伙尽快得到专业救助,民警立即联系到和龙林业局野生动物救助站,经救助站工作人员鉴定,这只嘴部呈鹰勾状,身上布满黑褐色条纹,颈部偏灰白色的小家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鵟,属于小型猛禽。工作人员初步判断,这是一只未成年大鵟,飞行能力尚未达到最佳状态,可能在野外飞行时撞击树干受了伤。经过仔细检查,大鵟并无大碍。通过民警的精心喂养和治疗,大鵟的伤势渐渐恢复,再次充满活力,在确保其伤势痊愈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民警将其带到野外进行了放飞。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临江森林公安分局紧盯主责主业,不断加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鼓励辖区居民积极参与到林区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并于近日成功救助野生子1只。
  8月18日中午,分局三公里地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接到辖区居民提供线索称:其在山上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狍子,需要及时救治,得知情况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往居民提供地点。民警到达现场发现该狍子尾部有明显咬伤痕迹,伤势严重,精神状态欠佳,民警随即将受伤狍子带回派出所。在进行初步救治后,民警协同临江林业有限公司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将狍子送至市林业局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进一步救治和养护,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放归森林。
  近年来,三公里地区派出所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辖区居民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党建动态 | 资源保护 | 干部任免 | 工作掠影
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431-88626986 电子邮箱: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6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