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珲春森林公安分局加大涉林涉猎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狠抓小案攻坚,严防野味上餐桌,近日,连续破获两起非法狩猎案。
2021年12月23日,森侦大队接在开展日常巡护工作时得到有人非法狩猎线索,民警立即和春化、青龙台派出所开展调查。经综合研判和缜密侦查,成功锁定了居住在珲春市春化镇东兴镇村的居民王某君具有非法狩猎嫌疑,王某君到案后,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充分证据面前承认了自己以食用为目的,于2021年12月期间两次使用猎夹在珲春市春化镇东兴镇村北山国有林区内猎杀两只野生狍子,并将猎杀的狍子用刀肢解后使用编织袋背回藏匿家中的犯罪事实。目前,王某君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珲春森林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1月9日,河山派出所在开展日常工作时获悉家住在珲春市哈达门乡河山村的蔡某国有非法盗猎嫌疑。经对蔡某国进行调查中发现其家中有猎犬,在对外围证据固定后,蔡某国承认自己用狗围的方式猎杀一只野生狍子,并用电工刀肢解后,将狍子肉装入编织袋和背筐中背回家食用。目前,蔡某国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珲春森林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