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河森林公安分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3月12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松江河森林公安分局第一派出所与森侦大队成功救助放飞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3月11日下午17时许,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镇林业新村一期小区居民张某在森林公园散步时发现在公园林间小道附近有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张某立即通过林业新村一期警民便利服务微信群联系派出所民警反映情况,民警迅速出警将受伤猫头鹰带回第一派出所进行检查救治。经民警检查,发现猫头鹰左翅内侧有小伤口并且肿胀流血。随后,民警将猫头鹰带至松江河镇防疫兽医站进行救治。在民警的协助下,经兽医对其消炎消毒排脓止血等治疗后,受伤的猫头鹰已无大碍。
救治完成后,民警将该受伤猫头鹰带回派出所照看喂养。12日,民警查看猫头鹰伤情发现猫头鹰精神明显好转,伤口已消肿结痂,并能正常煽动翅膀。森侦大队与第一派出所民警一起将猫头鹰带至防疫兽医站,经兽医确认达到放飞标准后,将猫头鹰带至松江河国家级森林公园进行放飞。
近年来,松江河森林公安分局辖区生态环境逐年改善,派出所通过便民服务微信群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保护环境及野生动植物的举措获得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与参与,共同保护生态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张树才)
检查伤口
救助治疗
放归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