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森林公安局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获赞
珲春森林公安局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全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警民齐抓动保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日,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狍子。
7月22日,珲春森林公安局森侦大队民警接到珲春市民电话求助称:在其家中有一只受伤野生动物,请求民警前往救助。接到报警后,民警随即赶到该市民家中,经现场鉴定,该受伤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因翅膀受伤,无法正常飞行。原来,该红隼在公园跌落,被市民发现并带回家中喂养,因知道该鸟为国家保护动物,随即主动联系公安机关进行求助。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与野生动物救助站取得联系,移交救助站进行救治。目前,该红隼已全愈被放归自然。
7月23日,果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至泡子沿村时,在一村民家水渠护栏处发现一只受困的狍子,民警立即下车查看狍子受伤情况,并及时联系附近村民,将狍子合力救出。经检查,该狍子右前腿受伤严重,已无法正常行走。民警随即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初步救治,同时与珲春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取得了联系,经救助中心工作人员鉴定,该狍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伤情需带回救助中心进一步救治。
目前,该狍子已由救助中心救治,待其伤愈,将择期放归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