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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战告捷 湾沟森林公安分局侦破两起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案件
来源:本站 时间:2016-12-19

  近日,在吉林省省开展冬季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伊始,湾沟森林公安分局重拳出击,一举侦破1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起非法狩猎案件,收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花尾榛鸡2只、松鸦、啄木鸟、山兔各1只,高危非法猎捕工具电猫猎捕器1台、粘网2张、夹子9个。  

  此次全省专项行动会议结束后,湾沟森林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会议精神,成立了以局长、党委书记杨金昌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确定重点,举全警之力加大打击力度。按照分局党委的要求,森侦大队放弃休息时间,深入辖区,对非法狩猎重点地域进行清山、清套、情网、清夹行动,并启动森侦耳目。2016年11月11日,森侦大队民警在对非法狩猎重点村屯进行清查时,接到耳目反馈信息,居住在松树镇丰产村的王某曾利用猎捕工具粘网、夹子等工具进行非法狩猎。民警立即围绕王某展开调查,并针对王某进行布控。当日13时50分,民警再次接到信息反馈,王某一个人鬼鬼祟祟进山,接到信息后,民警迅速出击,赶到现场,王某发现民警慌忙逃窜,办案民警当场收缴花尾榛鸡2只,山兔1只,粘网1张,电猫捕猎器1台。随后民警到王某家中,又在其家发现啄木鸟(死体)1只、松鸦(死体)1只,粘网1张、夹子9个,于是民警通过“1·08”典型案例说服其家属劝其投案自首。2016年12月12日,王某在其家属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王某交代,2016年11月至12月期间,王某在湾沟林业局松树经营所施业区45林班1小班内利用粘网、夹子等工具进行非法狩猎,猎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花尾榛鸡2只,其他野生动物啄木鸟1只、松鸦1只、山兔1只,同时又交代其于2015年7月伙同本村村民于某以5000元价格购置高危非法猎捕工具“电猫”一台,二人于2016年9月在松树经营所施业区内45林班1小班(禁猎区)铺设电网,猎杀野猪2头,运回家中自己食用。于某于当日投案自首。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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