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绿盾2号”专项行动以来,四平市森林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于近日成功破获非法狩猎案两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两人。
11月3日8时,山门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线索,四平市铁东区城东乡小塔村村民孙某某疑似非法猎捕野生鸟。民警迅速赶往孙某某家中,当场缴获非法狩猎工具滚笼3个、野生鸟类25只、鸟笼30余个。由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外出务工未在家中,民警对其家人进行劝导,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取得电话联系,孙某某表示马上前往森林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日14时40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主动前往山门森林公安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民警讯问,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对其非法狩猎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承认其于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期间在自家房屋屋顶利用滚笼非法狩猎野生鸟类25只的犯罪事实。经吉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专家鉴定,孙某某非法狩猎的25只野生鸟类为黄鸟、苏雀及蜡嘴,均为“三有”野生保护动物。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1月3日8时20分,四平市森林公安局二龙湖森林公安大队民警在四平市铁东区四马路市场侦查中发现,市场内有人正在非法出售野生鸟类,民警待时机成熟后,立即组织警力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进行抓捕,当场缴获网兜1个、野生鸟类31只,民警随即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带回森林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对其售卖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供述了其于2016年8月在四平市梨树县西八大村四社莫杂铺大桥河沟边利用粘网进行非法狩猎的犯罪行为。在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指认下,民警对其非法狩猎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并在其家中查获非法狩猎作案工具粘网2片、网杆4根、网兜2个、诱鸟器6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接下来,四平市森林公安局将持续保持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乱象整治”,为建设“美丽四平、幸福家园”贡献力量。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