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森林公安机关第九十四期司晋督警衔晋升训练班在长春开班
7月11日,全国森林公安机关第九十四期警司晋升警督警衔晋升训练班在国家林业局长春林业公安培训中心开班。受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政治处委托,国家林业局长春林业公安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省局党委委员、训练支队支队长耿军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耿军同志在开班仪式上对长春培训中心简要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此次培训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必须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培训全过程。培训中心是培养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重要阵地,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必须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作为办学治学总纲领和人才培养总遵循。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辅导课程及由公安部政治部编写的《习近平总书记接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的重要讲话学习辅导读本》纳入培训课程。二是必须将公安部警司晋升警督训练大纲贯穿于培训全过程。严格落实国家局在司晋督培训上实行分级分类的施训原则。通过开展涉林执法教学和典型案例剖析,引导学员对当前涉林执法形势进行思考;通过开展反恐怖任务对策、涉林执法问题对策等专题教学,引导学员提高反恐意识;通过现代警察执法理念变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权益维护等专题教学,引导学员强化警务实战理念;通过公安大数据与移动警务应用等专题辅导,引导学员深刻认识公安信息化深度应用在公安工作实践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通过突发事件媒体与舆情引导讲座,引导学员掌握舆论敏感思维;通过开展警务技能训练,引导学员重视警务实战训练进而提高实战及防护能力。三是必须将严格管理、严格考核贯穿于培训全过程。全体参训学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要以严谨的学风完成考试考核各项内容。
开班仪式由长春培训中心副主任刘颖主持,长春培训中心副主任张旭光参加开班式。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参训民警代表全体参训学员作了表态发言。来自北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大兴安岭、黑龙江森工等二十个省、市、区的100名执法勤务类民警参加本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