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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党委委员、森侦分局局长于德水深入通化市开展涉林执法督导检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7-03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森林公安机关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相关问题整改,6月27日,省局党委成员、森侦分局局长于德水带领督导组,深入通化市森林公安局对涉林执法自查自检及整改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并对通化市局案管中心建设及办案区管理进行实地考察。检查期间,于德水同志认真听取了通化市局关于此次开展涉林执法自查自检及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仔细查看卷宗台账等相关材料,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意见。

  在座谈会上,于德水对通化市局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依照环保部《2013—2015环境监测报告》确定的疑似违法图斑点位,按照“一点一卷”原则,逐点位摸排,对非森林公安机关法定职责范围内或已经其他机关处理的,要将点位情况、处理结果、工作情况等制作专门卷宗备查。二是摸排2013年以来经本机关处理、未执行完结的林地类案件,制作台账,列明未执行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人以及整改完成情况,确保落地见效。三是自检自查工作,要紧紧围绕执法行为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工作是否廉洁、案件处理是否公正、全部执行是否完结开展,切实做到“五个清楚”:即执法执罚底账要摸清楚,存在问题要梳理清楚,具体责任要区分清楚,整改措施要落实清楚,涉林案件线索要掌握清楚,确保不留死角死面。四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规定整改时限和标准,克服困难,推动省局党委工作部署有效执行,落实到位。同时积极与林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实地回查,主动查找、堵塞执法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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