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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实验区森林公安分局联合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林区乱象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推进会
来源:蛟河实验区森林公安分局 时间:2019-07-10

蛟河实验区森林公安分局联合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林区乱象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在林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7月9日,蛟河实验区森林公安分局联合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林区乱象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推进会。省林业实验区国有林保护中心主任宋子龙、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蛟河实验区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董鹏翔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董鹏翔指出,蛟河实验区森林公安分局多措并举开展集中治乱专项行动,从严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一是加强三方的横向联系,建立长效沟通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切实形成打击合力。二是加强宣传动员,进村入户,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三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涉林涉猎涉地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大整治力度,结合辖区实际,有针对的制定了打击整治十类违法犯罪行为,并将打击整治的内容印制成通告,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五是将国有林保护中心监控与公安机关监控进行对接,对重点领域进行清查,做到除恶务尽,净化环境,创建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

  宋子龙结合国有林保护中心地域特点,对辖区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加强了职工干部的思想认识,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

  张军表示,要坚持无恶治乱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共同保护林区资源,维护林区生态安全。

  会后,蛟河实验区森林公安分局联合白石山林区检察院人员深入辖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在辖区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的方式,重点宣传了林区乱象综合治理的相关内容,并结合林区特有的几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向辖区群众进行了宣讲,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寇源)

会议现场

联合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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